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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坚强有力
(一)组织领导到位。县里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新化县农药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药监督管理站、执法大队、植保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药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农药监督管理站,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股室各司其职,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各乡镇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初步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强力推动、乡镇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得到省农业厅的高度肯定,确定为全省农药市场监管试点县。
(二)经费保障到位。2011年,县财政预算农药监管专项经费10万元。在此基础上,农业局党组对农药监管经费足额保障,将财政预算的10万元工作经费专款用于农药监管执法工作,并另行安排5万元用于奖励、2万元用于培训, 20万元用于检测体系建设和例行监测,并新添置了2万元的办公、办案设备,安排了一台执法专车,确保了农药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责任落实到位。一是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把农药监管纳入粮食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乡镇实施目标管理考核,以新化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的名义制订下发了《新化县2011年农药监管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二是与责任单位及个人签订责任状。在与乡镇落实责任的同时,农业局与局班子成员、农药监督管理站、局属相关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实行风险抵押和目标管理,并制订了奖惩问责制度。三是与各村及乡村农药监管人员签订责任状。委托乡镇对照《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内容与各村及乡镇农药监管员、村级农药监督员逐一签订责任状,并将其列为半年和年终考核评比内容,监管责任不落实的实行一票否决,该乡镇农药监管工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四是与农药经营户签订责任状。将包括农药经营在内的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整理归纳为11条,结合日常巡查监管,面对面督促农药经营户与农业局签订责任状,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四类责任状的签订,逐级分解了工作,层层落实了责任,确保了农药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体系健全,监管时空全面覆盖
(一)健全体系。一是县级监管机构精干高效。县农业局成立新化县农药监督管理站,挂靠新化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履行农药监管各项职能。二是乡村监管体系全面覆盖。农业局对全县29名乡镇农药监管员、1108名村级农药监督员进行了明确和聘任(新农发[2011]62号),并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聘(任)期进行了明确。目前,全县“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横向到边,不留任何死角,纵向到底,不出任何漏洞”的农药监管网络基本形成 ,监管时空全面覆盖。
(二)科学管理。为科学管理好庞大的乡村监管队伍,农业局制订了《新化县乡镇农药监管员、村级农药监督员管理办法》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对乡镇农药监管员、村级农药监督员的聘用条件、聘用程序、工作职责、工作目标、补贴标准、考核评定、奖惩规定等内容予以明确、细化,实行层级管理、动态管理。
(三)部门联动。县农业局不断加强与工商、质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职能部门的配合,寻求合力最大化。在部门联席会议、部门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案件移送等方面建章立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适时通报情况,结合实际开展联合行动,建立健全了部门联动长效机制。4月26日与工商召开了联席会议,就农药经营资质审查、举办培训班、联合开展经营资质清查专项行动等方面达成共识。5月4日,农业、工商两部门共同转发了58号文件和《新化县农业局 新化县工商局联席会议纪要》([2011]第1次)。在“清无”专项整治行动中,两家就农药经营资质清查进展情况多次互通信息,并在“清无”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改阶段开展了联合行动。
强力推进,监管举措全面推行
(一)加强培训指导,大力推行标准化建设。对农药经营单位,县农业局大力加强放心店、示范店、标准店建设,实行标准化管理。一是从严要求,加大培训力度。为解决从业人员资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6月21日,举办了高规格培训班,邀请省市县领导、专家对全县农药经营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新政策、农药基本知识与使用技术培训。培训农药经营人员258人,经考核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切实提高了农药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从业素质。二是坚持标准,加大指导力度。为加强标准化建设,农业局制作了《申办指南》,对申办条件、须提交的材料和申办程序进行了明确;发放了《培训资料》,并制作了农药经营相关管理制度模本,供农药经营单位参考;对制度上墙、店面和柜台设置及相关设施要求进行了讲解;
(二)严格资质审查,扎实开展“清无”整治。一是全面摸清底子。1-5月份,农业局结合市场巡查,对全县351家农药经营户再次进行了清查造册,为举办农药经营人员培训班和经营条件审查摸清底数。二是严格审查程序。制订了农药经营条件审查流程和审批程序,严格按计划依程序实施。全年,根据经营单位的申请,经政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受理、工作人员现场察看和逐级审批,共办理《农药经营条件审查确认函》217份。三是开展清无整治。农业局对全县351家农药经营单位开展了“清无”专项整治,责令限期整改52家,依法注销54家、取缔27家,无证经营行为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突出监管重点,大力实施精细化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各类台帐。以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大力实施精细化台帐式监管模式。全年建立健全了农药经营单位台帐、农药经营单位诚信台帐、农药产品台帐、农药标签台帐等4本台帐,切实做到3个100%,即农药经营单位100%纳入监管、农药质量100%可追踪、农药信息100%可查询。5-7月,农业局开展了农药产品质量、标签专项整治行动,对进入我县销售的农药产品进行了全面清查,共查明进入我县销售的农药产品794个,抽检农药样品36个,其中不合格样品1个,产品合格率97.2%;提取了农药产品标签873张,其中不合格标签99张,标签合格率88.6%。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办理农药一般程序案件9件、简易程序案件24件,对标签严重违法的8个农药产品和1个劣质农药产品进行了立案查处,没收劣质30%“敌百虫”乳油农药产品177瓶,收缴外地小贩在集市上摆摊经营的私自分装除草剂253小包、毒鼠强14小瓶、神猫灭鼠粉5小包。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农药市场良好秩序。
(四)结合工作实际,全面禁止高毒农药经营。经调查摸底,全县农药经营人员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人员47人,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单位41家。农业局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新化县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施方案》(新农发〔2011〕56号),对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申办条件和要求进行了明确,按照“安全第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各乡镇耕地面积、农业生产需要和作物布局。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广高效低毒农药,禁止高毒农药经营。
(湖南省农药检定所供稿)